全国科技进步监测结果(三)
我国市、县、区科技进步态势分析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中关于“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的精神,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科技进步的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努力推进全社会的科技进步”的要求,科技部对1999-2000年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地方具体组织实施,共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中的1031个市、县、区通过了考核。通过对这些市县区数据进行分析,从某种角度可得出市县区科技进步的基本态势。

(一)市、县、区科技进步发展态势良好

  我国广大市(县)的科技进步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科学、激励创新的社会风尚已经或正在形成,区域科技实力、经济实力及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较大幅度提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投入增加,科技活动增强,科技产出明显提高。我国市、县、区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决算支出比例有明显提升。2000年市、县、区科技三项费用分别比前期增长42.62%、48.76%和26.76%,表明市、县、区各级政府对科技工作重视程度不断增强。在万人授权专利数,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等反映市、县、区科技产出的重要指标方面均有明显提高。技术市场活跃,通过市场调节和配置科技资源的作用越趋显著。
   2.市、县、区科技进步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促进了地区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深化。以科技为导向的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与上年相比,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工业销售收入比重明显提高。
   3.规模以上企业越来越重视通过技术创新和采用先进的技术加强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用于科技投入的经费不断增加。2000年市、县、区的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1.85%、2.24%和2.64%;通过ISO系列认证企业的比例达到22.13%;企业上网率突破40%。
   4.科技促进了市、县、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市、县、区的人均财政收入和全员劳动生产率也均以两位数增长。与上年相比,市级人均GDP增长10.51%;县(市)人均GDP增长12.25%。在社会发展方面,计划生育率和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等均有所提高,环境治理和保护也有明显改善。

(二)市、县、区之间科技进步态势发展不平衡

  对54个市、670个县(市)和139个城区,分别按科技进步考核定量指标得分进行排序,前5-10名和后5-10名的市、县、区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态势发展不平衡,存在明显差距。
   1.在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占当年本级财政决算支出比例、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数、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等重要考核指标上,科技进步排名前列与后列平均值相比均在2倍以上,有些指标上甚至超过了10倍。说明市、县、区中,科技进步先进地区和后进地区之间,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差距是较大的,也是全方位的。
   2.科技进步排名前列的市、县、区政策环境良好,各类科技资源配置优化,科技产出效果较高。与排名后列的市、县、区之间进行比较,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具有明显优势。2000年,城区人均GDP前者是后者平均数的4倍以上;县(市)人均GDP前者是后者平均数的8倍以上。
   3.从城市之间、县之间和城区之间横向对比的态势看,城区之间的差距小于市之间的差距,市之间的差距小于县(市)之间的差距。因此,重视和加强县(市)科技进步工作是缩小科技发展态势差距的重要环境。
   4.我国东、中、西部市之间、县之间和区之间在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上均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在科技投入、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万人专利申请数、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等主要经济、技术、社会指标方面,东部超出中部和西部50%以上,有些甚至达到数倍,并且这种差距仍呈增大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