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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报告

 

程凌华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北京)

 

2005年,中央明确提出要把推动自主创新摆在全国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推动技术扩散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助手,也是沟通科技链与产业链、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支持企业创新、扶持企业创业,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服务,提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历史使命。

在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建设,各具特色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已较为完善,从而满足了各国(地区)中小企业在技术支持、人才培训、市场开拓、创业辅导、管理咨询、资金融通等方面的需求,这也是这些国家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国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大多产生于80年代,生产力促进中心从开始创立至今仅经历了14年的发展历程。截至2005年底,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已发展到1270家,共拥有从业人员1.5万人,年服务企业9万多家,2005年为所服务企业增加销售额1078亿元、增加利税112亿元,为企业和社会培训人员86.7万人次,提供咨询服务14.9万项次,培育科技企业7614家。从以往对中介体系的研究中,对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功能上定位为直接参与服务对象技术创新过程的机构。这些年我国政府和一些机构也对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整体发展进行了一些调研,并出台了一些宏观政策,但结合县域经济和科技工作的特点,有关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现状及发展分析的研究还未见报道。

县市是我国功能相对完备的国民经济基本单位。我国2861个县级行政区域,包括了90%以上的国土面积,80%以上的人口,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总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是县市科技工作的基本任务。

大量事实表明,影响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科技差距造成的,而且主要是由县市基层科技差距造成的。目前县市科技工作已经成为全国科技工作最薄弱的环节之一,普遍存在县市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科研和推广能力弱,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农民迫切需要的大量适用技术得不到满足的问题。

据统计,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从数量上目前已占据全国中心总数的一半以上。一部分区县级中心在为区域中小企业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由于中心的性质、运行机制模式各异,中心的服务主业也是五花八门,中心所处区域的经济发展程度也不一样,中心为中小企业服务所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且存在很大差异。目前很多县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属于“挂牌”中心,普遍存在机构定位不清、人力不足、基础薄弱、服务能力有限、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如何解决大量的县市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存在的问题,整合资源,发挥出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县市科技工作重要助手的作用,可否利用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县市科技工作的助手和突破口,推动县市科技工作开展,是本课题要研究的内容。

20064月,为更深入地了解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现状,中心的服务能力和作用发挥情况,课题组对全国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最多的15个省区县级中心进行了专题问卷调研,以下是根据历年统计数据和区县级中心专项调研素材对全国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情况进行的分析。

一、区县中心概况

(一)机构基本情况

1.中心数量。

截至2005年底,全国各省和主要行业均已成立了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心总数已发展到1270家。从表1和图1可见,近年来,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占全国中心数量比始终超过半数,到2005年底,区县级中心数量达770家,占全国中心总数的60.6%,数量上已成为中心的主体。

区县级中心数量增幅较快,成为全国中心数量增加的最大推动力。2004年全国中心总数较2003年增加147家,其中区县级中心增加140家,占增加数量的95.2%2005年全国中心数总较2004年增加52家,其中区县级中心增加45家,占增加数量的86.5%

1                         区县中心数量发展

 

中心总数()

区县级中心数量()

区县中心数量占比重(%)

2003

1071

586

54.6

2004

1218

725

59.5

2005

1270

770

60.6

 

 

 

 

 

 

 

 1  区县中心数量发展及与全国对比

2.区县级中心的法人性质、组建方式、业务范围分析。

2005年共有678家区县级中心上报了统计数据,分析这些中心的法人注册情况见表2

2                   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法人注册情况

法人性质

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数(家)

合计

注册为

独立法人

事业法人

405

569

企业法人

142

民办非企业法人

 18

社团法人

  4

未注册为独立法人

109

109

总计(家)

 

678

 

可见,全国678家区县级中心,83.9%的中心都以“生产力促进中心”名称注册为了独立法人,事业法人占上报统计的区县中心数量的59.7%,企业法人占20.9%,民办非企业法人占2.7%,尚有16.1%的中心依然是非独立法人机构。

据统计,区县级中心中,占总数41.4%281家)的中心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运作,另有143家中心完全属于某个单位(绝大多数为区县级科技局)的内设机构,占总数的21.1%254家心是新组建的独立机构,占总数的37.5%

从中心的业务范围属性分析,占到区县级中心数量87.6%594家)的中心都以开展综合性服务为主,服务于区域经济的专业化中心(57家)占区县中心数量的8.4%

3.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全国各省及区域的分布。

从表3可见770家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分布在全国各省。在各省和各区域间的分布很不均衡,没有规律可言。但相对而言,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在科技部先后认定的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重点省(四川、山西、福建、广东、江苏、河南、山东、陕西和辽宁)数量相对较多,此外,黑龙江、广西、浙江、河北、吉林和湖南等省陆续批建了较多的区县

3                   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在各省及区域的分布

区域名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

区域内中心总数

区域内县级行政区数量

区域内区县级中心数量

市辖区级

县级市级

县级以下

区县级中心数量

东北地区

 

37

100

8

3

1

12

 

41

60

7

11

9

27

黑龙江

94

130

15

21

37

73

 

172

290

30

35

47

112

西部地区

内蒙古

20

102

2

0

0

2

广  西

88

109

14

8

40

62

 

29

40

14

0

4

18

 

135

181

32

11

65

108

 

2

129

0

0

0

0

 

13

88

1

0

3

4

西 

2

73

0

0

0

0

  西

46

107

10

0

16

26

 

8

86

1

0

0

1

 

2

43

0

0

0

0

 

7

21

0

0

0

0

 

14

99

0

0

0

0

 

366

1078

74

19

128

221

中部地区

  西

101

119

14

7

64

85

 

18

105

1

1

1

3

  西

28

99

1

3

4

8

 

63

159

7

6

21

34

 

35

102

6

2

0

8

 

37

122

2

4

14

20

 

282

706

31

23

104

158

东部地区

 

48

18

6

0

0

6

 

7

19

1

0

0

1

 

21

18

5

0

1

6

 

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