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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市场与现代服务业相关指标的对应关系

林 耕  张若然  陈 靖

(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实现首都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以及落实中央对北京“世界城市、国家首都、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城市功能定位的重要选择。市科委研究制定“北京现代服务业促进”主题计划实施方案的目的,也是力图在下一个五年计划内,发挥首都科技资源优势,为北京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科技促进指导,建设北京现代服务业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在北京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广泛应用,使科技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以此促进北京市现代服务业整体水平的提升,实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发展目标。

科技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主要体现在高新技术通过推动服务业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变化,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技术市场发挥着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加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渠道,在促进高新技术向服务业渗透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见技术市场在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不容忽视,那么到底技术市场和现代服务业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过程中又起了多大的作用呢?本文将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论证。

一、技术市场统计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核算范畴

(一)技术市场统计范畴

技术市场统计范畴是经技术市场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依据合同的技术内容划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四技”合同)。经专家论证,在《北京技术交易对GDP的贡献》一文中提出了:“四技”合同技术性收入已经通过技术卖方机构的增加值计入北京地区生产总值GDP

(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核算范畴

依据京统发[2005]81号《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统计标准(试行)的通知》,北京市现代服务业包括: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P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九个门类。现代服务业行业的增加值核算范畴是属于以上九个门类的所有机构增加值的和。

 

(三)技术市场统计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核算的区别和联系

技术市场统计的“四技”合同的划分依据是合同的技术内容,现代服务业行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是属于现代服务业行业的所有机构增加值的和。所以,分析技术市场和现代服务业的关系也要从两方面入手:一要从包含内容上看,“四技”合同的技术内容是否属于现代服务业行业的内容,二要从机构分类上看,“四技”合同的技术卖方机构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看是否属于现代服务业行业

二、“四技”合同和现代服务业包含内容的对应关系

认真研究《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印发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统计标准(试行)的通知》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后,会发现技术市场中的“四技”合同按着技术内容可对应到“现代服务业行业”中的“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门类,具体对应关系如表1

从以上的对应表中可以看到,“四技”合同的技术内容可以对应到“现代服务业行业”中的“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门类。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一)技术开发合同对应“75.研究与试验发展”大类

技术开发合同研究的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及其系统,可以对应到“75.研究与试验发展”大类,该活动仅限于对新发现、新理论的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

(二)技术转让合同对应“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大类下“技术推广服务”中类

技术转让合同转让的是现有的、完整的、权益化的技术,可以对应到“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大类下的“技术推广服务”中类,指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以及技术推广和转让活动。

(三)技术咨询合同对应“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大类下的三个中类

技术咨询合同是就特定的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和分析评价,对应“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大类下的三个中类,分别是:“技术推广服务”中类中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中的属于技术咨询的部分;“科技中介服务”中类中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中属于技术咨询的部分;“其他科技服务”中类中除技术推广、科技中介以外的属于技术咨询的部分。

(四)技术服务合同对应“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大类下的三个中类

技术服务合同是以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培训、技术中介和一般技术服务,对应“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大类下的三个中类,分别对应:“技术推广服务”中类中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中的属于技术服务的部分;“科技中介服务”中类中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中属于技术中介服务的部分;“其他科技服务”中类中除技术推广、科技中介以外的属于技术服务的部分。

1                  “四技”合同和现代服务业包含内容的对应关系

现代服务业

技术市场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四技”合同

75.研究与试验发展

为了增加知识(包括有关自然、工程、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的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该活动仅限于对新发现、新理论的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制。

对应技术开发合同

 

 

76.专业技术服务业

无对应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对应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推广服务:指将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直接推向市场而进行的相关技术活动,以及技术推广和转让活动。

科技中介服务:指为科技活动提供社会化服务与管理,在政府、各类科技活动主体与市场之间提供居间服务的组织,主要开展信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活动。

其他科技服务:指除技术推广、科技中介以外的其他科技服务。

对应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对应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中介)

 

 

 

 

对应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78.地质勘查业

无对应

注: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指当事人就现有的、完整的、权益化的技术转让订立的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就特定的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和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包括技术培训、技术中介和一般技术服务合同。

可见从包含内容上看,“四技”合同的技术内容可以归属到现代服务业行业中的“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门类,2005年“四技”合同技术性收入为109.16亿元,占“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门类增加值(341.8亿元)的比重为31.94%。这种方法虽然从包含的内容上论证了“四技”合同技术内容包含在现代服务业的范围内,但这并不符合国民经济按行业核算的方法。

三、“四技”合同技术卖方机构所属行业和现代服务业行业对应关系

现代服务业行业的增加值核算的是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属于现代服务业行业的机构增加值的和,即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P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9个门类所有机构的增加值之和。

“四技”合同增加值(技术性收入)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的关系如下图:左边的圆(红色和黄色部分)代表的是“四技”合同增加值(技术性收入),右边的圆(绿色和黄色部分)代表的是现代服务业增加值,中间两个圆的交集(黄色部分)代表的是属于现代服务业的技术卖方机构的“四技”合同增加值(技术性收入)。

 

1“四技”合同增加值(技术性收入)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的关系

从图1可以看出,凡是属于现代服务业的9个门类的技术卖方机构的“四技”合同增加值(技术性收入)已经通过这些机构的增加值计入现代服务业行业增加值。而不属于现代服务业行业的技术卖方机构的“四技”合同增加值则没有计入现代服务业行业增加值。

从具体数据看2005年“四技”合同的技术性收入164.20亿元,其中属于现代服务业行业9个门类的技术卖方机构的“四技”合同技术性收入109.16亿元,这部分因为已经直接计入了现代服务业行业的增加值(3206.5亿元),所以可以用其占现代服务业行业增加值的比重3.40%来衡量通过技术市场交易的“四技”合同对现代服务业的贡献率。

四、建议

(一)应将技术性收入作为反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标

从前面的论证可以看出,“四技”合同从内容上看都属于现代服务业行业,可是依据现行的核算方法,只有属于现代服务业行业的技术卖方机构的“四技”合同增加值(技术性收入)计入了现代服务业行业增加值。这充分证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现代服务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状况及其对北京市经济社会的贡献,应在现有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将“四技”合同的技术性收入也作为反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指标。

关于这一点,在北京市科委《北京现代服务业促进主题实施方案(试行)》中也提到,“协调各有关部门,制定科学、规范的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建设并完善现代服务业统计信息发布制度”。

 

2                      技术性收入和增加值

代码

指标

指标值

A1

“四技”合同技术性收入(亿元)

164.20

A2

北京地区GDP(亿元)

6886.3

A1/A2×100%

两者比例(%

2.38

B1

属于现代服务业行业9个门类的技术卖方机构的“四技”合同技术性收入(亿元)

109.16

B2

现代服务业行业的增加值(亿元)

3206.5

B1/B2×100%

两者比例(%

3.40

注:B1A1的一部分,B2A2的一部分。

发挥技术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加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进服务业科技进步与创新。2006年科学技术部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技术市场的意见》中提到“技术市场要将推进自主创新成果转移作为一项主要职能,加速完善技术转移机制,构建高效的技术转移通道……”明确提出了将推进自主创新成果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作为技术市场的一项重要职能。应发挥技术市场优势,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第一,要加速完善技术转移机制,构建高效的技术转移通道,依靠技术市场,加速科学技术向服务业的渗透;第二,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不断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推进服务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第三,要发挥技术市场优势,有效整合首都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成果在现代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大科技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含量和渗透,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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