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专利有效性分析
福建省科技厅计划处
专利权具有时间效力,有特定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在专利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不缴纳年费或者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办法,自行决定其保护期的长短。在现实中,有效专利的数量比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更能准确地反映权利人对专利权的实际拥有量。福建省专利有效状况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有效专利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主,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较少。
截至2006年12月底,福建省共有有效专利15332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810件,占5.3%;有效实用新型专利6892件,占45%;有效外观设计专利7630件,占49.7%。福建省有效专利总量居全国第10位,但有效发明专利的数量仅居全国第20位。同期,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居全国第1位的北京市共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3319件,福建省仅是其6.1%,而北京市有效发明专利数量占全部有效专利的比重则是福建省的6.8倍。
二、从有效专利的权利人类型分析,个人有效专利占七成
在福建省15332件有效专利中,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有效量为4609件,占30.1%;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有效量为10723件,占69.9%。在4609件职务发明创造有效专利中,大专院校有效专利311件,占6.7%;科研单位有效专利129件,占2.8%;企业有效专利4146件,占90%;机关团体有效专利23件,占0.5%。
三、大专院校的有效专利与专利授权总量的比值最高
截至2006年12月,全省专利授权总量达到43844件,有效专利总量为15332件,有效专利占专利授权总量的比例为35%。从总体上看,大专院校这一比例为43.9%,优于其他类型专利权人;科研单位为36.2%;企业略低于平均值。
四、发明专利中,企业的有效专利与专利授权数量的比值最高
截至2006年12月,全省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353件,发明专利有效量为810件,有效发明专利与发明专利授权量的比例为59.9%,高于全省三种专利平均水平24.9个百分点,其中企业发明专利这一比例最高,为82.9%;机关团体最低,仅20.8%;而个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均低于平均水平。
表1 福建省各类型专利权人有效专利情况(1985年12月—2006年12月) 单位:件
|
专利权人类型 |
专利申请量 |
专利授权量 |
专利有效量 |
有效专利占专利授权量的比例 |
|
合 计 |
71068 |
43844 |
15332 |
35.0% |
|
个 人 |
50401 |
29997 |
10723 |
35.7% |
|
企 业 |
17191 |
11989 |
4146 |
34.6% |
|
大专院校 |
1543 |
709 |
311 |
43.9% |
|
科研单位 |
842 |
356 |
129 |
36.2% |
|
机关团体 |
1091 |
793 |
23 |
2.9% |
表2 福建省各类型专利权人有效发明专利情况(1985年12月-2006年12月) 单位:件
|
专利权人类型 |
发明专利申请量 |
发明专利授权量 |
发明专利有效量 |
有效发明专利与发明专利授权量的比例 |
|
合 计 |
7851 |
1353 |
810 |
59.9% |
|
个 人 |
4694 |
612 |
338 |
55.2% |
|
企 业 |
1434 |
222 |
184 |
82.9% |
|
大专院校 |
1076 |
346 |
203 |
58.7% |
|
科研单位 |
541 |
149 |
80 |
53.7% |
|
机关团体 |
106 |
24 |
5 |
20.8% |